新闻检索
甘肃日报集团报刊
加盟媒体
 
   您当前的位置 :每日甘肃 > 兰州晨报 > A16 正文
稿源: 兰州晨报  2007-04-04 09:20
凉州区出台乡镇公务接待新规

  每人日均餐费8元

  本报武威讯(记者张永生)3月28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凉州区针对乡镇公务接待中存在的管理混乱、标准过高等问题,日前对乡镇公务接待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每天人均餐费限额8元。

  凉州区政府规定,乡镇正常的公务接待要本着“必要、适度、热情、周到、节俭、文明、不讲排场、杜绝奢华”的原则进行;乡镇正常的公务接待一律在乡镇机关食堂进行,除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外,严禁在营业性酒店、餐厅就餐;公务接待一律按早餐每人2元,午晚餐各3元的标准执行;各乡镇要建立完善的对口接待、食堂就餐的专账管理,定期予以公布,要把村级零接待和乡镇公务接待情况定期逐级进行报告;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报请区委办、区政府办协调、审定,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才能在乡村举办有关检查、评比、庆典活动,除此之外,乡、镇一律不予接待;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每年定期对接待费开支进行检查审计,严肃查处账外账、虚列开支、超标准接待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反者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编辑: 杨晨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