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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7-04-20 09:12
利用假牌照骗货销赃

  两名山东骗子酒泉领刑7年

  本报酒泉讯(记者董开炜通讯员赵雪征)山东籍人员李秋海、赵京龙利用伪造的汽车牌照等一整套资料,通过货运信息部骗取酒泉某纸业公司价值14.7万元的纸品后,运至银川市低价变卖并分赃逃匿。4月17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两名嫌犯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各处罚金2万元。

  李秋海、赵京龙系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个体运输户。2006年9月15日,两人驾驶大货车路经酒泉时,持伪造的车辆手续找到酒泉一货运信息部联系拉运货物。货运信息部核对二嫌犯持有的手续后与其签订了承运酒泉某纸业公司价值14.7万元纸品至西安的合同。李秋海、赵京龙装货离开酒泉后直接将货物运至银川,以8.6万元低价变卖了纸品。2006年10月,两嫌犯在新疆行骗时被抓获。

 
编辑: 杨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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