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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7-09-27 08:37
城市协管“试验”政府部门付出60万元“成本”

  2006年6月,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和市文明办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出台了《兰州市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兰州正式引入城市协管员制度,总名额暂控在1000人,协管员主要由各街道推荐,失业人员及低保户占多数。7月28日,1000名城市协管员身穿火红的马甲,参加了上街巡察的启动仪式。

  根据当时出台的有关规定,千名城市协管员被赋予了7项职责:对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协助管理并实施处罚,罚款额从10元到50元不等;制止和处理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以及从高空向下或者从建(构)筑物、车辆向外掷物、泼污水等行为。按照实施方案,城市协管员每月工资为200元,由财政部门支付。但是,由于兰州市财政局无此专项经费,协管员工资主要由各城管分局筹集,筹集方式主要为协管员在协助巡察工作中收缴的罚款。

  但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后,没有制服、证件,只穿有“城市协管”标志字样的红色马甲。由于执法资格受质疑,他们在工作中处处受阻。在工作中,许多协管员担心受到伤害,救治没有保障,当年10月底,千名协管员仅剩下近400名,截至被全部“清退”前,协管员大多没有罚到过一分钱。

  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志民说,从3个月来的实践看,协管工作情况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几经权衡,停止了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工作,收回证件及红色马甲。据了解,兰州市政府部门在城市协管员制度的“试验”过程中,付出了60万元的“成本”。

  本报记者李国林

 
编辑: 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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