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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7-10-26 09:27
交通安全难负超载之“重” 痛

  核心提示

  10月13日,记者从甘肃省交警总队获悉,根据全省9月份交通事故数据统计,9月份,全省发生交通事故389起,其中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近30起,导致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事实上,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的各项指数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在血的事实面前,超载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成了酿成死亡事故、毁坏路产的罪魁祸首。

  超载成交通事故主因之一

  记者从甘肃省交警总队了解到,9月份,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89起,造成146人死亡、41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4.8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大幅下降。这其中,因货车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了一定的比例。据了解,今年1至9月,全省因超载发生交通事故达50起,造成42人死亡,85人受伤,经济损失22万元。不仅如此,从历年交通事故数据统计中也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货车超载已成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在我省的部分路段,超载引发的事故几乎每3天就发生一起。高速公路交警说,从超载引发的事故看,许多超载车辆都是因载重过多,导致车辆连续使用承重刹车毂,然而在刹车毂过热的情况下,超载货车极容易出现制动失灵。

  超载成普遍存在的现象

  在我省乃至全国,超载是普遍存在的违法现象。那么,超载“普遍”到了何种程度呢?在采访中,高速公路交警称,从交警日常执法中接触到的货运企业和个人中,涉及超载的占99%。目前,公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一般超载都在核定载重的3至5倍。在全省的货运行业中,“超载”早已是公开的秘密。10月12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平襄大队一位民警说,现在驶过天二级公路的10辆货车中,有9辆都属于超载,尤其是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超载现象极为严重,本来只能装载20吨货物,可实际装载量却达到六七十吨,有的甚至达到八九十吨。在我省天、徐古二级汽车专用道,刘白、兰海高速公路,改装过的超载车比比皆是。对于普遍的超载现象,交警的治理则显得较为简单,在采访中交警这样说,如果卸载,一旦货物丢失,执法部门还会被卷入纠纷之中。

  路产缺损每年达千万元

  来来往往的货运车辆,不仅酿成一起起交通事故,也使各种公路路面不堪重负。10月11日,记者在大沙坪采访时发现,由于该路段不时有载重货车通过,在货车的反复碾轧下,这段路已是凹凸不平,部分路面明显呈现出车轮碾轧的路面沉陷,未碾轧的路面高起的状况。在高速公路,这种状况更为严重。采访中,兰海高速公路一牟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道路在设计时,往往先要对车流量和车辆载重进行核算,然后再设计路面的强度,可是在超载车辆泛滥的情况下,兰海高速少数路段路面已经沉陷,这给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埋下了隐患。据了解,超载车辆直接毁坏的是公路的表面,然后才是路基。我省公路,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路面在长期碾轧之下变形的情况数不胜数,而每年因超载损失的路产达千万元之巨。

  想装得多就将车改造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货运车辆生产商的大吨小标现象极为普遍。记者在进行暗访时,不少货车销售商表示,他们销售的核载20吨的车厢,只要有大马力的车头牵引,多装个三五十吨是不成问题的。如果想装得更多,可以将货车送进车辆改装厂加大马力、改装车厢。事实上,市场上现有的不少货车车槽,出厂时就已经为货车司机超载做好了准备。一些厂家甚至在新车上留好了改装用的螺丝孔和钢板插槽。然而,并不只有生产商这样做。在采访中,一位会宁货车司机告诉记者,要想拉得多,可以将货车自行进行改装,比如送进修理厂加大车厢容积、加钢板、加车轴、加换轮胎都可以。这样货主司机可以尽可能地发挥想象力超高、超宽、超长。记者在几家大型修理厂采访时,一些汽车修理工告诉记者,出厂不久的新车几乎不用改装,需要改装的车辆往往是出厂有三四年的旧车,改装时不仅可以更换大马力的发动机,而且也可以加钢板、加长车槽,再加上车轴。一家修理厂每个月至少能改装三四辆大货车。这位修理工说,车主花几个钱改装车辆,就能多拉不少货物。等车辆改装好上了路,跑一趟近点的地方,改装费就挣出来了。

  本报记者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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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载货车引发恶性事故

  2006年4月10日,甘肃省天水境内发生一起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在下坡时刹车失灵,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中巴车和一辆大客车连环相撞,造成28人死亡,11人受伤。交警在调查事故原因时确定,货车严重超载、超速导致事故的发生。这起车祸也是甘肃省近20年来,伤亡人数最多、损失最严重的一起交通事故。

  本报记者庄坤整理

 
编辑: 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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