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兰州市司法局了解到,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可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
据了解,应试人员查询成绩后,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在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所在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如果属于户籍在放宽报考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应自12月1日起,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7日内到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本人报名信息资料调转到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然后到户籍所在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提醒应试人员,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资格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本报记者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