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兰州市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省政协委员建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执行5年多了,目前兰州各大医院中医保病人的比例已接近40%,为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在医保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具体问题,就此,在医疗一线工作的省政协委员刘巍,向正在召开的政协甘肃省十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提案》,建议适当增加住院病人医保报销比例。
兰州医保制度存在三问题
刘巍委员认为,目前兰州市医保制度存在三大问题:
第一,随着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增加,医保资金的数额和基数在扩大,但是医保支付额度并未随之增加,出现了病人抱怨医保限定条例影响疾病治疗,医院医疗成本逐年增加,收治医保病人愈多愈赔的尴尬局面。
第二,由于诊断和确定疾病状态等方面的检查成本高,常常出现诊断和病情刚刚摸清后,医保和医院配套资金就基本用完,后续治疗因巨大资金缺口无法进行等问题,使病人和医院处于“骑虎难下”的局面。
第三,医保资金的使用没有完全起到治病救人的作用。近几年城镇职工收入明显增加,因此日常常见病、多发病的费用已经能够被承担,但由于真正的看病贵恰恰来自持续看病过程的积累,此时医保费用已经超支,报销和支付比例也就降低了,职工的钱相对于大病就出现捉襟见肘的情况。
四条建议完善医保制度
参考每年当地的人均生产总值、物价水平、参保增加人数等,适当增加住院病人医保报销比例,带动相应的医院增加配套资金,给病人诊治带来方便;委托专业的保险机构对医保资金的使用合理性进行审查、监管;在大病病人医保支付中,探索和鼓励商业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捆绑支付的办法,当大、危、重病人的基本医保支付到适当水平难以为继时,转为商业保险支付,而无需国家投入;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为门诊和大病保险两类,限定门诊保险支付的金额和就诊范围,逐步过渡到取消门诊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