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婕)1月22日,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了解到,在近期开展的“关爱功臣活动”中,兰州市财政及时足额下拨各类优待抚恤金748万元、医疗补助金342.5万元,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据悉,目前兰州市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金标准三县达到255元,五区达到315-355元。全市二等乙级伤残军人、西路红军全部实行公费医疗,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待遇落实。全市2700多名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县区财政支付;在职重点优抚对象绝大部分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医疗减免、医疗补助、大病救助“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