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为破案存尸10个月 缴费问题引起争议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因侦破案件所需,一具尸体被警方存放于殡仪服务中心长达10个多月,定案后警方才通知被害人家属处理尸体,其间产生的高额停尸费用令被害人家属不堪重负。被害人家属认为,是公安机关为了办案需要存尸进行鉴定,费用不该由家属承担。为了讨说法,被害人家属将存放尸体的殡仪服务中心和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承担1万余元的停尸费用,并要求公安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失踪男子被弃尸下水井
2005年11月12日清晨7时许,榆中县来紫堡乡的老陈突然接到在兰州工作的儿子小陈打来的电话,称单位集资建房缺点钱需要汇款,要父亲速汇1万元钱,并要求把款打到一个指定的银行卡上。第二天下午,老陈便将借来的1万元钱打入该卡并电话通知儿子,但蹊跷的是小陈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此后几天音讯全无,老陈四处寻找无果便向警方报案。直到2006年2月,兰州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在西固检查人行道消防管道时发现一消防井内有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经鉴定死者正是小陈。因破案所需,西固警方将小陈的尸体存放于设在兰州石化总医院太平间的西固区殡仪服务中心内。
10个月产生万元停尸费
2006年8月25日,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破获一起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小陈恰是被这伙歹徒凶残杀害的被害人之一。原来,小陈钻进了这伙歹徒设下的视频聊天圈套,在与“女网友”约会时遭到挟持,被迫通知父亲汇款,最后被勒杀弃尸于下水井内。因案情重大,小陈的尸体一直留存于殡仪服务中心内至2006年11月20日,此时10个多月的停尸费用已经高达10790元。11月21日,老陈接到警方要求处理尸体的通知后前往殡仪中心,才得知1万余元的停尸费用需要自己缴纳,但陈家根本无力承担这笔钱。无奈,老陈只得向小陈工作的单位求助。后来,小陈的单位将钱交至殡仪中心后,老陈才得以顺利为儿子办丧事。
为讨说法状告殡仪中心
2007年10月,该起特大抢劫杀人案进入法院审理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老陈对由自己承担儿子的停尸费用十分想不通。老陈认为,将小陈尸体放于殡仪中心的是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而存放10个月之久也是因为侦破案件的需要,自己没有义务支付高昂的停尸费用。同时,老陈觉得殡仪中心向自己索要停尸费的行为是乘人之危的违法行为。为讨个说法,老陈遂将存放尸体的医院和殡仪中心告上了法庭,提出退还1万余元停尸费用的诉讼请求,老陈还将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列为第三人,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近日,老陈已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西固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案件尚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