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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8-02-28 07:57
甘肃省工商局发通告禁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本报讯(记者田玥)2月26日,省工商局下发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告》。

  通知要求,从即日起,省内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及各类商品包装,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薄塑料购物袋,相关主管部门要协同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自今年6月1日起,这些场所全面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上述场所经营者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编辑: 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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