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通报去年第四季度全国广告监测情况
本报讯(记者 田玥)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传出好消息,去年第四季度,本报及甘肃卫视频道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广告实现“零违法”,在4月3日召开的甘肃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上,省工商局专门通报了这一情况。省政府副秘书长朱宏、省工商局局长朱同心在会上对本报和甘肃卫视频道提出表扬,他们均表示,《兰州晨报》和甘肃卫视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同时,充分认识到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实际行动实现了虚假违法广告“零违法”。
省工商局副局长张辉在联席会上宣读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2007年第四季度全国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国家工商总局于近期对2007年第四季度全国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查,其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都市类报纸,于12月13日-15日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产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涉及广告1239条,发现违法广告875条,总违法率为70.62%。监测显示,去年第四季度都市类报纸广告违法率出现反弹,高于前三季度报纸广告违法率。《兰州晨报》在被监测的全国35家都市类报纸中,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广告共发布6条,全部合法,总违法率为零。
省工商局局长朱同心在会上表示,今年,全省将继续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扎实推进广告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我省今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的目标为报纸、电视、广播、期刊等媒体的违法广告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全省广告市场秩序实现明显好转。年底前,电视的广告违法率兰州不超过3%,其他市州不超过5%;报纸的广告违法率兰州不超过2%,其他市州不超过5%;广播的广告违法率兰州不超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