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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8-04-18 09:11
甘肃省“两退”人员养老金提标

  兰州五区等一类地区退休人员558元/月 退职人员496元/月 4月3日起执行

  本报讯(记者崔亚明)4月17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传出好消息,继4月3日我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我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也作出了相应调整,此次调整首次借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划分标准,分为4个档次将全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做了上调,其中一类地区退休人员上调33元/月,退职人员上调59元/月。新标准从4月3日起执行。

  据了解,在调整之前,我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统一为退休人员525元/月,退职人员437元/月。此次调整首次借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划分标准,分为4个档次:一类地区退休人员558元/月,退职人员496元/月;二类地区,退休人员保持525元/月,退职人员由原来的437元/月上调为464元/月;三类地区和四类地区维持原标准不变,具体为退休人员525元/月,退职人员43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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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类地区具体划分情况一类地区:共10个县区市,分别是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嘉峪关市,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和敦煌市。

  二类地区:共12个县区市,分别是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县、阿克塞县,永昌县。

  三类地区:共24个县区市,分别是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四类地区:共41个县区市,分别为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掖市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武威市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陇南市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定西市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州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编辑: 樊醒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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