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婕)4月17日,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我省所有设市城市及部分县城在国债资金的支持下,目前已建成21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20亿元,形成总处理能力每日98.95万吨。如果在现有实际处理能力下全部投用,“十一五”期间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4.48万吨。
据了解,在建成的21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已有16座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实际处理污水量33.3万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