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永生)4月24日,记者从民勤县法院了解到,去年12月17日绑架少年勒索钱财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日前被民勤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悉,2007年12月17日早6时许,民勤县薛百乡犯罪嫌疑人马某、亢某经过预谋后绑架了民勤县某小学14岁的男孩王某,二人多次打电话至王某家中索要5万元,后两名绑匪被民勤县公安机关抓获。鉴于两绑匪后放弃勒索念头,并将王某主动送回,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民勤县人民法院遂判处马某和亢某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