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甘肃日报集团报刊
 
   您当前的位置 :兰州晨报 > A02 正文
稿源: 兰州晨报  2008-05-27 09:33
救灾物资发放,要跟踪检查

  本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张光义在5月26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说,截至目前,我省纪检监察部门还未发现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明显挪用、变卖救灾物资的现象,但为了保证救灾款物能及时、完整地发放到灾区群众手里,省纪委监察厅、审计厅等4部门已于5月26日向受灾市州派出4路联合督查组,深入受灾重点地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跟踪检查,对于在抗震救灾款物接收、管理、使用过程中变卖收钱、贪污私分以及挤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 党慧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