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6月4日下午,省工商局副局长陈其寿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采取暂停征收受灾地区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对地震中丢失或毁坏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人及时予以补发;适当放宽企业认缴出资期限和设立登记期限;因灾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等材料的,可要求限期补交,先予登记等十大具体优惠措施,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