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询问,因抗震救灾受伤的职工能否认定为工伤?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答复,按照规定,凡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的干部职工,或因公外出期间,因地震灾害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的职工,应及时认定为工伤;对在抗震救灾中牺牲的干部职工和地震灾害中工亡的职工,要及时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其他工亡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解决。 本报记者崔亚明
市民白女士询问,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补偿性收入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如何处理?
兰州市民政局答复,根据规定,应扣除职工本人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然后将结余部分,按家庭人口和低保标准计算可分摊的月数,在可分摊的月数内,该家庭不享受低保。如果补偿金的结余部分为零或负数,则一次性补偿金不再计入家庭收入。 本报记者崔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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