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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8-06-16 11:16
灾后文物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意见出炉

  本报讯(记者魏娟)甘肃省文物局日前向省内各有关市州文物文化)局、省直有关文博单位发布了关于编制地震灾后文物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中初步预计到2015年全面完成受灾文物的抢险加固和修复任务。

  此次重建恢复规划初步拟定期限为8年,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2010年)完成受灾地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拟报国保)的抢险加固和修复任务;完成受灾地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时加固措施;修复受损馆藏文物,建设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维修加固或重建文物收藏单位库房和展厅等;第二阶段(2011-2015年)全面完成受灾不可移动文物的修复、抢险加固和修缮,完善消防、安防、监测等基础设施;全面落实馆藏文物的防震减灾、安全防范措施,实现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达标,改进博物馆陈列展览,增加服务设施等。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安防 
 
编辑: 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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