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路燕)6月17日,兰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原则通过了《兰州市政府关于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事宜的报告》。
此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报告提出的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以及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安排表示赞同。同时,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企业债券资金建设项目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降低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据悉,根据兰州市政府的提请和此次会议的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原则通过《兰州市政府关于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事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