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玉红)40岁的东乡女子马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购进大量假烟,在长途车站转运时被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当场抓获。6月18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销售伪劣产品案,马某认为假烟全被查获没有卖出,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据城关区检察院指控,2006年3月至9月,马某先后3次购进伪劣吉祥兰州、软硬中华、芙蓉王等香烟共计430条,货值达19万元以上,在兰州中转时均被及时查获,马某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表示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