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指出收费不合理首发公司面对质疑竟置若罔闻口出狂言
本报讯据人民网消息,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问题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不断有律师状告机场高速收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也不断有人站出来质疑此收费合理性。
问题的核心在于,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当初立项时定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其特征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贷款全部还清后就应停止收费。但建成收费3年多后,该公路的性质“自觉”转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核定了30年的收费权。
2008年2月,国家审计署就按其审计结果将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定性为“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而北京市相关部门就此事的看法也各不相同,但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发)依然置若罔闻,甚至宣称收上100年费也行。
审计署:首都机场高速收费不合理
国家审计署于2008年2月27日发布了2006年18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审计公告,当中提出由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财政资金和部分银行贷款建设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在收费3年多后,被转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同时重新核定30年收费期限。首发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这一金额远远超过了当时的投资,审计署随后将其定性为“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
北京市发改委:正在考虑调整收费
面对审计署的调查公告和公众的屡次质疑,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在此后作出回应,称已经将调整机场高速路的收费问题纳入考虑范围。机场高速路的现行收费政策要不要停、什么时间停,这些研究工作目前已经开始着手。
但张工同时强调,机场线还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将机场高速路完全放开,大家可以想象机场线的交通拥堵会是什么样子。虽然收费的金额已经足够偿还贷款,但是如果立即停止收费,那交通压力会非常大,这都需要通盘考虑。
北京交通委:部分收益已转其他公路建设
根据相关政策,按还贷款路收费,收费年限最多为20年;按经营性公路收费,收费年限最多为30年。机场高速公路按经营性公路的年限收费,此举遭到相关人士的质疑:明明是政府举资修建,怎么就成了经营性公路?同时,收费时间也从1993年开始改为从1997年开始,之前的4年收费为何被抹杀?
就此疑问,2007年4月,北京交通委给出解释:由于还贷压力很大,首发公司依法收取通行费偿还贷款,同时首发公司还担负着500多公里已建成高速公路的管养任务和规划新建3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言外之意,机场高速和京石高速公路这些盈利的收费公路,还完贷款后的收益部分已经转移给了其他收费公路的建设。
2007年6月底,首发副总经理冯雷接受媒体采访时又解释,首都机场高速是经营性高速公路,不同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并非还清了贷款就要免费使用,它就是收上100年费也行。
至此,审计署“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不合理”、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正在考虑调整机场高速收费”言犹在耳,而首发未见回应大众呼声,只有其副总称“高速收费有利于缓解交通拥挤”,并侧面扬言“就是收上100年费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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