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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8-07-03 08:12
“金剪刀”剪掉了政府信誉

  部分政府官员频频出席商业活动成为灰色收入重要来源专家称应从严治吏促市场公平

  在现实中,歌星、影星、球星有收出场费之说,且名气越大,出场费也越高。而多种迹象显示,这个收出场费的人群中,又多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政府官员。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政府官员参加商业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接受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员“有偿”出席企业的商业活动,不但可能搅扰市场秩序,也极易滋生腐败。

  官员参加商业活动比较普遍

  “我隆重地向大家介绍今天出席会议的领导……”日前,在一家外地企业来京举办的新产品发布会上,主办方按议程首先介绍来宾,以此拉开了发布会的序幕。

  据介绍,在讲台前排中央依次落座的是三位政府官员,职务最高的是某部委的一位副司长。这些官员表情严肃,正襟危坐,只有在被介绍到本人时,才站起来向台下微微欠身,脸上挤出一丝矜持的笑容。

  “政府官员出席企业的商业活动,其实里面大多有利益关系。”在这家企业公关部工作多年的王小姐私下对记者说,“官员出席企业的新产品发布会、庆典、展示会、洽谈会、剪彩、揭幕、首发式等商业活动,一般都有出场费可拿,这是‘潜规则’,或者说是公开的秘密。”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政府官员参加商业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接受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员“有偿”出席企业的商业活动,不但可能搅扰市场秩序,也极易滋生腐败,应完全禁止官员以个人名义或擅自打着政府旗号参加企业这类商业活动。

  给出场费是“惯例”

  在现实中,歌星、影星、球星有收出场费之说,且名气越大,出场费也越高。而多种迹象显示,这个收出场费的人群中,又多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政府官员。

  据报道,2004年3月31日,陕西山阳县委、县政府几位主要官员在一水电站开工仪式上进行剪彩时,彩绸下惊现数份红包。工程投资方负责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这些红包分送给剪彩官员,有的官员直接把钱装进腰包,有的半推半就,台下群众嘘声一片。这位负责人说,这是我们企业的“惯例”。

  2004年11月19日,四川省最大的一起“书记卖官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方对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杨毓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行出示了一系列证据。而杨毓培在庭上竟称:“我作为一个领导,每次开会都会发钱(给我)的,不论大会小会。这笔钱也没给我算进去。”他无意中揭出一个官场上的不正之风———官员也有出场费。

  有报道披露,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就很喜欢参加各地制药企业的剪彩、揭牌活动。据悉,其在为山西一家企业剪彩后就得到20万元的出场费。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企业搞商业活动,请来造势的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明星大腕,另一类就是政府官员。很多企业把能请到官员当作一种荣耀,如果没有官员捧场,企业会担心自己在老百姓心目中不够“正规”,也怕被同行业认为没有背景而被轻视。

  “只要官员答应出席,出场费就被作为一种成本费列支,打在活动经费里面。根据官员不同的部门和级别,给的出场费差别也很大。”

  在北京某企业从事多年企宣工作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出场费一般私下给官员,也有少数是活动结束后,让官员的秘书或司机以红包的名义转交。一般来说是500元、1000元或2000元不等,级别越高,出场费也越高,最高的甚至达到万元以上。”

  湖南一家大型企业做企宣工作的一位朋友告诉记者,“有时参加剪彩活动,也许对官员的诱惑力更大,奥秘出在剪彩的剪刀上———因为有些剪刀是金剪刀。剪彩后,企业一般会让官员装进口袋留作纪念,成为变相的出场费。”

  “一个官员若一周参加一两次这样的商业活动,以少积多,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能算是小数目。”山西省某地级市一位市长秘书私下向记者透露,“企业要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活动,出场费最低1000,否则根本无法出手。”

  身份隐喻下的“官商互取”

  “官员参加企业的商业活动,是一种隐蔽的双向选择,说得直接点就是相互利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生导师张鸣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相比之下,在我国,政府的信用还算比较高的,一旦政府官员参加了某些商业活动,就会增加该活动或企业的公信力。”在人们印象中,企业的商业活动,只要官员出席,就会给老百姓一种强烈的“暗示”———该企业的行为代表政府的立场和态度。为此,政府官员有意或无意间就会给一些不良企业充当“托儿”的角色。

  “官员以个人名义或打着政府旗号参加商业活动,由于罩着炫目的光环,因而收出场费也更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腐败形式。”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认为,“参加商业活动与出场费的关系,在不少地方其实已成为一个通行于官场和市场的潜规则,成为某些腐败官员‘灰色收入’的来源,当然也是滋生腐败的一个温床。”齐善鸿还认为:“企业请官员参加其各种商业活动,也都可能隐含对其政府信誉的盗用,因此,官员参加此类活动,也就都存在着潜在的风险。”

  从严治吏促市场公平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出台过相关的规定,限制官员出席商业活动收受“出场费”。但有受访者指出这些“红头文件”态度极少使用“禁止”的字眼,只是说“不提倡”或“不得”。因而在不少地方,官员出席企业的商业活动收受出场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限制,但似乎还是一种可以接受的社会习惯。

  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曾广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治本角度讲,要把禁止官员出席商业活动纳入法律轨道,加强对官员的监管,只有让官员收受出场费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甚至让他们承担被摘‘乌纱帽’的代价,才可能彻底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据《瞭望》新闻周刊

 
编辑: 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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