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汇)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麻风防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早发现病人,减少畸残,我省日前上调了麻风病报病奖励标准。
1986年经省财政厅批准开始实行麻风病报病奖励制度,这对早发现病人、及时治疗、减少畸残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结合目前防治工作实际需要,省卫生厅日前对麻风病报病奖励标准做出调整。具体为:新发现并确诊1例患者,由原来的300元提高到500元;发现1例复发患者,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