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偷钱被抓雇主求情放人
希望给17岁的孩子一个机会 警方称盗窃属公诉案件报案人无权请求销案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因为偷窃雇主家里万元现金,在蒋女士父母家从事家政服务的17岁的刘灵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带走。在被刑拘和取保候审的日子里,刘灵深表忏悔,而蒋女士也一直与其通电话劝诫鼓励她开始新的生活。“能不能再挽救一下这个孩子,她还小。”蒋女士向办案人员求情。
去年10月,蒋女士通过家政公司雇用了榆中县的刘灵到自己父母家当保姆。刚过17岁生日的刘灵看上去还像一个小孩子,但她嘴甜人勤快,雇主家人都很喜欢她,刘灵很快就跟老人处得像一家人一样。今年5月的一天,刘灵在整理房间时,看见抽屉里有很厚的一沓钱,“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的刘灵想到自己贫寒的家境整夜未眠。第二天,刘灵将家里收拾干净,还给老人做好午饭,而后偷拿了万余元的现金离去。
当80岁高龄的蒋老伯意识到小保姆偷钱逃跑后,并不想惊动警方,但蒋女士出于对刘灵安全的考虑还是向警方报了案并通知了刘灵的父亲。刘父连夜赶到兰州,次日一大早他打电话给蒋女士称刘灵找到了,在兰州一亲戚的出租屋内。当蒋女士和民警一同赶到出租屋后,刘灵啜泣着交代了偷钱的犯罪事实,并一再认错,并将剩余的1.16万元钱还给了蒋女士。最终,刘灵因涉嫌盗窃1.23万元被警方刑拘。但蒋女士一家人执著地为刘灵求情撤案,还向民警递交了谅解书。据办案警官介绍,这起盗窃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公诉案件,在盗窃事实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报案人无权请求销案。
昨日下午,蒋女士来到本报表达了想尽力挽救刘灵的急切心情,“她还是个孩子,一念之差偷拿了钱,但很快就退还了,只要给她个机会,她会珍惜的。”目前,刘灵尚在取保候审中。(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