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到药店购买药品,药店都会提供一张购药小票,许多市民都习惯将这张小票一扔了之。7月14日,记者从甘肃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这张小票其实是药品“身份证”,市民一定要注意保管。
据了解,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同时药店必须对所销售药品的信息留存备份,一旦发生药品质量事故,这个“身份证”将为追溯、查证、处理药品质量问题提供重要线索。所以提醒市民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主动向药店索要药品的“身份证”。
本报记者崔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