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为在校学制年限加6年可申请宽限期和利息本金化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14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近日银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对银行商业助学贷款业务进行了规范,鼓励银行业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教育事业。
据介绍,商业助学贷款是银行按商业原则自主发放的用于支付境内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就读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商业贷款。
《办法》明确在境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是商业助学贷款的适用对象。同时对于贷款用于攻读境外高等院校硕士(含)以上学历,且提供全额抵(质)押的,银行可自主参照执行。而针对境内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学校在校困难学生的商业助学贷款,银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风险管理水平自主确定开办。
针对商业助学贷款服务群体的金融需求特点,《办法》在贷款利率、期限、金额以及支付和还款方式都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如商业助学贷款的期限原则上为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加6年;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宽限期和利息本金化,减轻学生在校期间无收入或低收入情况下的付息压力等。
《办法》还明确提出应建立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目前银监会已为此专门建立了助学贷款违约信息共享系统,并将定期在银行范围内共享信息,便于开展商业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及时掌握相关风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