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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8-07-15 08:50
烟花爆竹年内“禁改限”?

  烟花爆竹年内“禁改限”?

  禁”“限”之争尘埃即将落定新修订的《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下月审议

  每年春节期间不绝于耳的爆竹声使禁放令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现在越来越高的“禁改限”呼声,使兰州市民有望能在明年春节光明正大地燃放烟花爆竹,而修订后的法规也将变得更具科学性和更有人情味。

  禁放令受到挑战

  近年春节爆竹声不断

  今年农历正月的一天晚上,李万鸿和几个好友相约去甘南路的一家酒吧坐坐。从南关什字出发,一路上爆竹声震天,绚丽的烟花时不时在李万鸿一行的上空散开,他们因此也放慢了脚步,观赏这美丽的夜空。

  “禁了这么多年,人们照样放,早该禁改限了。”李万鸿和朋友对兰州市执行的烟花爆竹禁放令有着相同的质疑。事实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13年来,很多市民都有解禁的呼声,且人数有越来越多之势。

  1995年3月11日,兰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决定在兰州市近郊四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5月26日,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批准,禁放令于1995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时隔两年之后,1997年5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又批准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禁放令因此变得更为完善。兰州市制定此项法规的目的在《规定》中的第一条有着明确的表述:“为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公共、个人财产安全,减少城市污染。”

  禁放令颁布后的最初几年,执行效果较为明显。根据一份对1995年9月1日至1997年5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将近两年时间里,兰州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火灾、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大气和声环境的污染基本得到消除。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兰州市民开始在春节恢复燃放爆竹,禁放令的权威受到了挑战。每逢春节期间的夜晚,兰州市区上空烟花爆竹声不绝于耳。

  过年就图个热闹的气氛

  “过年要的就是个气氛,冷冷清清的有什么意思。”李万鸿也是无视禁放令人员中的一个,今年过年期间,他就买了5挂鞭炮和一些烟花,陪着11岁的女儿一起燃放殆尽。

  在抵触情绪和传统思维并存的局面下,一部分兰州市民“勇敢”挑战禁令,不断违法犯规。在禁放令陷入“罚不责众”的尴尬后,支持重新修订禁放令,由禁改限,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呼声。事实上,在近年来兰州市的两会上,就不断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议案,要求对禁放令进行修改,尤其在国内一些大中城市纷纷制定了各自的限放令之后。但是,这种禁改限的呼声却未被有关部门响应。

  2005年8月26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到会的25名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由兰州市政府提出的《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否修订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显示,同意对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予以解禁的7票,反对解禁的14票,4票弃权。禁改限未获人大通过。

  烟花爆竹,年内“禁改限”两种声音的博弈

  为什么一定要禁烟花爆竹?综合支持禁放令者的说法,主要有以下两条:

  其一,“禁放”符合兰州实际。兰州市特殊的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决定了必须实施防治冬季大气污染的“特殊工程”,这一点与北京和其他所有解禁的城市根本不同,如果兰州不限制烟花爆竹的燃放,春节期间的大气质量将急剧下降,假如再遇上静风天气,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烟尘几天无法散尽,会给市民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

  其二,摒弃不符合现代文明的习俗,采用其他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人们仍然可以过一个热闹快乐的春节。当传统习俗与人们的生存环境、生活质量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权衡利弊,趋利避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利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较之禁放之声,市民支持禁改限的原因则很简单:喜欢这存在了数千年的风俗,热热闹闹才有年味。数千年的习俗岂非一夜之间便能烟消云散。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每一个中国人都割舍不了的“年俗”情结,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不可能人为地将它轻易割舍掉。

  正如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乌丙安先生曾经说的那样:从原始社会到现在,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狂欢节,这是一种约定俗成,延续了几千年甚至上万年。人类需要狂欢节。过年放烟花爆竹就是中国人的狂欢节形式。

  百名人大代表建议禁改限

  是禁是限?两种声音的博弈始终没有停止,天平终于在今年偏向了后者。

  在今年年初举行的兰州市两会上,城关区四个小组的100多名人大代表纷纷建议:应将兰州市的烟花爆竹禁放令修改为限放。该建议通过媒体报道后,随即得到了兰州市大部分市民的支持。在随后由兰州市人大内司工委举行的一次座谈会上,与会人士纷纷表示支持烟花爆竹的禁改限建议。之后,兰州市人大决定将该议案交由兰州市政府办理。

  为此,兰州市政府于近期批示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对《规定》的修订事宜。今年7月10日,在兰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曹志兴的主持下,兰州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订协调论证会,针对修订禁放令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与会人士包括了公安、安监、质监、工商、消防、城管、环保、教育等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还有兰州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桂芝、兰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邓小兵博士等法学专家,人数接近40人。

  “基本上所有人都对烟花爆竹的禁改限持支持态度。”7月11日,兰州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处康亚鑫处长表示,论证会上,与会人士纷纷表达了应尊重中国传统习俗、尊重民意,并就如何修订积极地发表了自己的想法。康亚鑫个人认为,“如果在意料之中,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改限最终肯定会得到各方认同。”

  作为法学专家的代表,张桂芝指出,修订后的《规定》应对烟花爆竹的销售主体予以明确。“比如让供销联社统一负责销售。”她认为应该立法确保有质量保障的烟花爆竹进入兰州市场,同时“限放时间、区域、品种,这些也应该明确”。

  明年春节有望合法燃放爆竹

  张桂芝的观点受到了与会人士的赞同:繁华街道、车站、码头、机场、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国家机关、医院、档案馆、博物馆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周边及电力通讯设施附近等区域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楼道、办公场所,或是高层住宅阳台上放炮应该被禁止,限放的时间应该为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婚丧嫁娶也可以适度燃放……

  “禁改限意味立法将变得更加务实。”邓小兵博士认为同时也显示出了立法变得更加民主和科学。“禁放令只注重了理想化的后果,却忽视了实际效果。”他说,对禁放令的重新修订尊重了大多数民意,因此会是更加科学的,也会使法律显得更加权威。

  兰州市公安局曾经作过一次问卷调查,93.4%的人认为应解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缺乏群众基础。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枪爆科迟科长说:“禁放令执行起来难度实在太大。”

  的确,当满城尽是爆竹声时,警方的压力无疑是巨大的。有限的警力不可能允许民警24小时守在全城各个角落,去看谁家在燃放烟花爆竹。另一方面,警察也是普通人,他们也对传统习俗有着不舍的情结。面对人们携家带口燃放烟花爆竹享受春节带来的喜悦,从内心深处来说,许多警察往往不愿意打扰他们,能做的只是自己不带头燃放。

  迟科长认为,如果能将禁令改为限令,局面一定会明显改观。他相信当大家的心理需要得到满足后,没有多少人会打算再去挑战限放令,“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重点布控,使限放令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程序,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会对兰州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修订后的《规定》进行审议,时间拟定于8月。通过审议后,修订后的《规定》经省人大批准方可执行,这一时间可能会在今年11月。也就是说,下一个春节,兰州市民将有望与家人一起在限定的时间和划定区域内,自由、合法地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记者刘健

 
编辑: 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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