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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8-07-16 08:27
民警指使“仓霸”打死戒毒人员

  广西上思县一名“瘾君子”因脱逃遭受残酷“惩戒”戒毒所所长副所长等受到国法审判

  广西上思县的陈某没想到,自己本想把儿子送进戒毒所里接受强制戒毒,却把儿子的命给送掉了。陈某之子陈国岸因在戒毒所里逃跑,戒毒所所长决定对他进行惩罚,结果陈国岸在戒毒所里被活活殴打致死。7月8日和9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案件回顾

  铁门重重还被戴上5副脚镣

  几年前,陈某的儿子陈国岸染上了毒瘾。2007年4月,为了让儿子彻底摆脱毒品,陈某主动将陈国岸送到上思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

  2007年8月的一天,陈国岸从戒毒所逃跑。之后,戒毒所所长零赞模、副所长贺宏春曾到陈某家里询问。当时,全家人表示不知道陈国岸的下落,但零赞模认为他们没说实话。为此,零赞模曾恼怒地说,如果日后抓到陈国岸,一定有他好看。

  2007年9月5日,零赞模等人将陈国岸抓回戒毒所。在戒毒所里,本来已经是铁门重重,但零赞模为了泄愤,吩咐协警员给陈国岸戴上了5副脚镣。陈国岸死后,法医发现陈国岸双脚皮开肉绽,惨不忍睹。

  法医尸检死者身上多处外伤

  为了教训陈国岸,零赞模声称要把他放到戒毒所各个仓里轮番殴打一星期。2007年9月17日上午7时,因被长时间殴打折磨,陈国岸奄奄一息,零赞模才拨打了120,但陈国岸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陈某称,去年9月17日下午,警方通知他们,称陈国岸病重住院,但当家属赶到时,发现儿子早已死亡。家属发现死者浑身是伤,便强烈要求进行尸检。在尸检时,家属清楚地看到,陈国岸身上多处被烟头烧焦,并有大面积皮下淤血,头部、胸部、大腿等多处创伤。陈某称,他儿子正是因为经不住10多天的殴打才死的。

  为此,陈某把刑事申诉书寄给防城港市人大法工委,提请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此案。

  立案审理

  “仓霸”打人副所长一旁偷笑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后,“仓霸”谭力升、凌春茂等9名戒毒所人员因在戒毒所里参与殴打陈国岸,被警方抓捕归案。今年2月和3月,零赞模和贺宏春也分别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8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由于陈国岸在戒毒期间逃跑并在被抓时拒捕,零、贺两人多次在公开场合声称要教训陈国岸,要将陈放到各个戒毒仓轮番殴打一个星期。

  在2007年9月5日抓回陈国岸后,零赞模便授意戒毒三仓、五仓的谭力升、凌春茂殴打陈国岸。刚被抓捕回来时,陈国岸是被关在戒毒一仓。9月10日,他被调入戒毒三仓,便遭到了“仓霸”谭力升等人的轮番殴打。9月14日,贺宏春叫谭力升、凌春茂两名“仓霸”一起吃饭,然后指使关在戒毒五仓的凌春茂对陈国岸进行暴力殴打,贺宏春则在一旁边观看,边偷笑。

  检察院认为,零赞模、贺宏春、谭力升、凌春茂等11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死,他们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堂受审两疑犯当庭翻供

  对公诉人的指控,零赞模、贺宏春两人在庭上一概否认。就给陈国岸戴脚镣一事,零赞模辩称:“我同意过,但我没说给他戴5副脚镣。”在给陈国岸调仓的问题上,他表示:“他原先与一仓的凌某逃跑,抓回来后,我们就把他们分开关押。”

  贺宏春则在法庭上说,他没有指使谭力升、凌春茂等人殴打陈国岸。当公诉人问他的供述是否属实时,他回答说:“我有时表达可能不清楚,因为我讲壮语的。”

  对于零、贺二人的辩解,“仓霸”谭力升在法庭上给出了另一番供述。谭声称是零赞模吩咐他们殴打陈国岸的,在陈被调入三仓后,他和凌春茂天天殴打陈国岸。他还表示:“在陈死后,零赞模和贺宏春一起来,叫我按自伤自残供述。”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庭审持续了两天,直到7月9日下午才结束。最后法庭宣布择日判决。

  据《南国早报》

 
编辑: 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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