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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8-07-17 08:46
浙江私人钱庄将成合法公司

  本报讯据《新快报》报道,浙江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私人钱庄”终于可以成为合法贷款公司。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曾以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形式从事贷款业务的“私人钱庄”可以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如果资质优良还可改造为村镇银行。

  在日前发出的《意见》中明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从7月份开始,9月至10月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核、依法注册登记后,即可正式开展业务。

  据介绍,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意味着高利贷和放任自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不得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与此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贷款 
 
编辑: 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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