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对我国输欧铝箔发起反倾销调查,省商务厅提醒———甘肃涉案企业应积极应诉
本报讯(记者崔雪茜实习生郑延瑾)近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对我国输欧铝箔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公告,涉案产品的物理特性为厚度在0.008毫米以上且不超过0.018毫米,无衬背,轧制后未经进一步加工,成卷,宽度不超过650毫米的铝箔。为此,省商务厅提醒我省涉案企业积极应诉反倾销,以保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应欧洲钢铁联合会申请,欧盟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对亚美尼亚、巴西和中国对欧出口的铝箔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是家用铝箔,英文名称是alumini-umhouseholdfoil,欧盟海关税号为76071110。调查期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初步选择土耳其作为确定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参照国。
据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我省在调查期内对欧盟出口过上述产品的企业和生产这些出口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应尽快与五矿商会法律部联系。同时他提醒我省涉案企业,如果错过反倾销应诉,意味着自动败诉,并被直接认定为倾销,今后如果没有参加应诉的相关企业,再向欧盟出口上述铝箔产品,将按照最终裁决的最高税率缴纳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