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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兰州晨报  2008-07-24 08:00
在兰困难改制央企房产过户可享优惠

  本报讯(记者刘健实习生吴晓静)记者7月23日从兰州市政府获悉,兰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中央、省属在兰国有困难改制企业土地、房屋产权过户相关费用减免办法》。《办法》指出,中央、省属在兰国有困难改制企业在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时,除土地收益金外的其他费用可与兰州市市属国有改制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同时兰州市房产局将予以减免测绘费和手续费,兰州市地税局将予以减免房屋转移契税。

 
编辑: 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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