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重庆商报》报道,上司给女下属发黄色短信,扰乱对方正常生活;在办公室对女同事讲荤段子,影响对方正常工作,这些今后都可能属于“性骚扰”范畴。22日,记者从提交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获悉,修订草案对“性骚扰”进行了描述性定义,对“性骚扰”行为特征作出了明确界定。据介绍,为明确界定性骚扰,重庆市人大借鉴四川等14个省对“性骚扰”的规定,在《草案》中特地增加一款,对“性骚扰”进行描述性定位。